一、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必须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必须依法依规组织施工。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必须严格检测管理。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必须严格开展验收活动。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必须落实日常带班检查制度。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必须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有效使用。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必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九、必须执行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制度。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必须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项目经理必须定期分析研讨安全管控情况并进行改进,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组织保护事故现场。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